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隨著端午假期臨近,中高考后即將迎來暑期,“6•18”促銷季等促銷活動較為密集,消費需求不斷釋放,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近日發(fā)布規(guī)范端午假期及暑假期間市場價格和競爭行為提示,要求北京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進一步規(guī)范端午假期及暑假期間價格和競爭行為,依法合規(guī)經營、誠信經營、公平競爭。
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要求經營者的標價要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價格比較時,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經營者沒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價、減價前臨時顯著提高標示價格并作為折價、減價計算基準。經營者不得采用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價格,作為折價、減價的計算基準或者被比較價格。經營者贈送物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標示贈品的品名、數量。贈品標示價格或者價值的,應當標示贈品在同一經營場所當前銷售價格。
經營者通過實體店線下經營、電商平臺、線上旅游平臺、APP、直播營銷等各種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要防止出現低價誘騙高價結算、先提價后打折、虛假折價等價格欺詐行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網絡交易經營者要重點避免在首頁或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價格低于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guī)則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guī)則不一致;其他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和價格促銷行為。
粽子、香包、艾草花束等端午相關商品經營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合理制定價格,規(guī)范明碼標價行為,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
此外,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示公園、旅游參觀點、博物館、名人故居等單位,做好門票價格、導游講解和游樂設施等收費公示,嚴格規(guī)范景點內小商品、餐飲等延伸服務經營者價格行為,不得出現不執(zhí)行政府定價,私自設立“園中園”,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等行為;古裝旅拍等攝影行業(yè)經營者提供服飾租賃、照片拍攝等服務應當明碼標價,拍攝套裝所包含的服裝套數、底片數量、精修張數、加片費用等均應標示清楚,避免出現隱形消費;餐飲經營者點菜單、價簽或店內其他點菜工具對同一種類、同一規(guī)格菜品的標價應當統(tǒng)一,不得出現“兩套菜單”,不得出現“時令價”等模糊標價;賓館住宿、露營場所、文娛演出經營者要嚴格規(guī)范價格和競爭行為,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賓館住宿場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費的應標明收費范圍、收費標準,提供洗滌訂票等有償服務的應標明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等信息;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網約車公司、鐵路、高速公路等單位要自覺規(guī)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停車場經營單位要按規(guī)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
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要求各賣場、商場、市場、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交易場所提供者,應加強對場所(平臺)內經營者的規(guī)范和引導,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力度。各行業(yè)協(xié)會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和競爭秩序。經營者要認真對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緊盯群眾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