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重慶言知家副食超市銷售過期的“外星人”電解質水飲料,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近日被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罰款2000元,其違法所得6元被沒收。
5月8日,九龍坡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消費者的投訴舉報線索,對該超市的經營場所開展檢查,發(fā)現其冰柜里兩個批次的“外星人”電解質水已過保質期,當場予以查扣。

涉事超市。劉文新/攝
經查,已過保質期的“外星人”電解質水有兩種口味,一種是西柚口味,規(guī)格500毫升,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25日,保質期10個月,只能銷售到2024年4月25日。飲料數量為3瓶,每瓶售價6元。另外一種口味為白桃口味,規(guī)格500毫升,生產日期為2023年5月22日,保質期10個月,只能銷售到2024年3月22日,數量1瓶,售價為6元。
經查證,該超市已于5月7日對外銷售了1瓶已過保質期的西柚口味“外星人”電解質水。該超市沒有建立銷售臺賬,無證據證實其銷售了其他上述過期飲料。調查期間,該超市提供了上述飲料供貨商的資質材料、購進票據及檢驗報告。
九龍坡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認為,該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飲料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鑒于本案違法行為持續(xù)時間短,涉案產品貨值金額少,未造成人體健康或人身、財產損害,無社會影響,結合本案實際情況綜合裁量,決定對該超市減輕處罰,因此作出了上述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