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顧
20世紀80年代末,國內市場上進口名牌家電,如收錄機、錄像機、電視機等供應緊張,成為不法分子眼中的“商機”。他們以“緊俏商品”為誘餌,打著“預售”的幌子進行詐騙活動?!吨袊M者報》連續(xù)曝光多起相關案件,包括北京馬倬預售夏普800收錄機詐騙5.9萬元案、陜西寶雞茍興照預售進口彩電詐騙47.4萬元案、湖北武漢張國勝預售日本原裝彩電詐騙30余萬元案及廣西南寧長城貿易公司預售彩電詐騙案等數(shù)十起案件。
然而,此類詐騙行為并未因曝光而收斂。1989年3月初,有人在中國電子信息產業(yè)集團公司禮堂公開舉辦所謂日本進口錄像機預售活動,以每臺3800元的價格向345名消費者收取預購款共計130余萬元。半年過去,消費者既未收到錄像機,也未獲得退款。當他們前往該公司禮堂討要說法時,卻被告知“責任應由具體承辦人個人承擔,單位不承擔退款責任”。消費者情緒激憤,維權無門。
在多方投訴未果的情況下,受害消費者投訴至《中國消費者報》?!吨袊M者報》迅速派出記者展開深入調查,于1989年8月31日發(fā)出長篇通訊《他們呼喚著主持正義的人》,對中國電子信息產業(yè)集團公司禮堂預售錄像機內幕進行了揭露。
誰知報道刊發(fā)后,該單位禮堂相關負責人攜律師直接來到報社,指責報道嚴重失實,并聲稱自己同樣是詐騙事件的受害者。
面對質疑,報社并未退縮。為澄清事實、辨明責任,《中國消費者報》于當年9月14日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邀請包括涉事單位委托律師在內的19位法律界人士共同研討。會上雙方觀點激烈交鋒,辯論一度充滿火藥味。但隨著事實逐一呈現(xiàn),情勢出現(xiàn)戲劇性轉折——在場法律人士最終達成共識,一致認為代理此案的根本目的應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9月18日,《中國消費者報》再度發(fā)表《究竟誰是受害者?》一文,以扎實的調查和清晰的邏輯,進一步揭露事件真相,明確責任歸屬。
一系列深度報道與討論文章,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中央電視臺經濟部也跟進制作專題節(jié)目,推動此案進入公眾視野。在中國消費者報社與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的共同組織與支持下,受騙消費者聯(lián)合起來,向法院提起集體訴訟。經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調解,中國電子信息產業(yè)集團公司禮堂最終同意承擔賠償責任,向消費者全額退還預購款并支付部分利息。
1990年春節(jié)前夕,20多位已獲退款的消費者代表冒著嚴寒專程來到中國消費者報社,送上了一面書寫著“為消費者仗義執(zhí)言”的錦旗。
影響
在20世紀90年代前后,家用電器開始進入中國百姓家庭。然而,由于當時國內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有限,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問題不少。為了買得放心,不少消費者將目光投向了進口家電。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人們偏愛進口家電的心理,進行預售詐騙。
在承包經營盛行、預售詐騙頻發(fā)、法律法規(guī)尚不健全的背景下,有關進口錄像機案件的判決為消費者提供了索賠依據(jù),之后其他地區(qū)也出現(xiàn)了類似判例。
作為一種以銷定產的經營模式,預售制的初衷是讓消費者通過提前支付定金鎖定商品。隨著法律法規(guī)的完善,近年來傳統(tǒng)的預售騙局已幾乎絕跡,但新的問題逐漸浮現(xiàn)。
近年來,一些酒店紛紛推出低價預售活動,以極具吸引力的“白菜價”回籠資金。然而,由此引發(fā)了一系列問題:酒店客房爆滿導致預訂困難、退款時需支付高額手續(xù)費、預售房源售罄后消費者被迫加價升級房型等。尤其在節(jié)假日或年末,兌換入住權限變得異常困難,不少熱門酒店甚至一房難求。
在電商平臺的實際操作中,不少商家存在拖延發(fā)貨、隨意更改發(fā)貨日期甚至單方面撤單、不接受退換貨等問題。有些商家甚至利用預售機制將產品備貨的庫存成本和時間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今年4月28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質疑“超長預售”現(xiàn)象,認為部分商家設置的不公平格式條款,如預售商品不退換、預付金不退等,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界人士呼吁監(jiān)管部門出臺預售合規(guī)指引,明確預售商品的種類及預售期限,并加強對平臺和商家的監(jiān)督。電商平臺也應完善預售機制,統(tǒng)一信息披露標準,加強上架審核,過濾掉超出合理預售期限的商品。同時,電商平臺應提供更便捷的投訴和糾紛解決渠道,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在商家明顯利用預售機制進行欺詐的情況下,平臺應積極協(xié)助消費者維權。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聶國春整理)















